5月18日“我被人敲诈勒索了!”5月15日下午,福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接到26岁小伙子陈某报警。不料,同一天,龙海公安局接到了一起15岁少女被强奸案,而陈某正是该案的嫌疑人。究竟是怎么回事?
面对少女吴某保留的相关“强奸”证据,龙文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不轻易下定论,经过一番调查,发现案情另有蹊跷。
原来,5月15日凌晨,吴某(女,15岁,贵州人)利用“附近的人”,约陈某出来喝酒。酒后吴某假装喝醉,陈某见状,打算带她去开房,其间吴某假装半推半就。后来,陈某开房不成,便开车带吴某到龙文区云洞岩山脚下,在车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。
其间,吴某发短信向朋友求救,称自己被强奸。很快,吴某的朋友林某、冉某、刘某、汪某4人(均是重庆人)迅速赶到云洞岩,并控制了陈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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